2013年4月10日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星美国际影城6号厅召开。按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产生会员代表100人,实际参会的会员代表91人,符合章程第四章第十五条关于“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有效”的规定。
会上由第十一届理事长刘清珺做了工作报告,财务负责人做财务报告,第十一届监事长章燕做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对章程修改做详细说明并由会员代表表决通过了《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章程》(草案)。
由会员代表投票选举了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及监事会,产生理事101人,监事3人。会员代表91人参加投票选举,选票总计91张,有效选票91张,第十二理事会候选理事及监事的选票均超过参会会员代表总数的2/3,符合章程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当天召开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第十二理事会第一次理事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总计101人,实际参会81人,符合章程第四章第十九条关于“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的规定。第一次理事会投票选举了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监事长,产生了常务理事25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7人;秘书长1人及监事长1人。理事81人参加投票选举,选票总计81张,有效选票81张,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候选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监事长的选票均超过参会理事总数的2/3,符合章程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最后由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第十二届理事长吴波尔讲话,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圆满结束。